關注議題 關注議題 台灣的商業與人權(BHR)領域正迅速發展,來自公民社會、工會與勞工、媒體、企業及政府的多方參與共同推動進程。本項目源於一項期望:希望台灣企業能夠實踐《聯合國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》(UNGPs),並促使台灣的《商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》得以修訂並落實,以強化對企業及所有利害關係人的期待。我們關注下列在臺的商業與人權相關領域: 強迫勞動 Forced Labour 國際勞工組織(ILO)將強迫勞動定義為,「任何人在非自願、受到懲罰威脅的情況下所提供的所有勞務或服務。」當前國際間主要參考ILO的11項強迫勞動指標,所以判定強迫勞動的行為和國內法的依據。台灣近期的自行車品牌捷安特,其製造公司巨大#Giant 即是遭美國海暨邊境保護局以「強迫勞動」理由,發出暫扣令(Withhold Release Orders,WROs)。 責任招聘 Responsible Recruitment 負責任招聘指在招聘勞工(尤其是移工與跨境勞動者)時,遵守公平、透明、無歧視、禁止合約欺騙、不得讓勞工承擔跨國招聘所需的成本等原則。雇主支付原則(Employers Pay Principle)即是負責任招聘的做法之一。來臺灣的移工仍時常在母國被收取高額招聘費。例如,如果跨國招聘制度會讓移工承擔過高的招聘費用,將會減少他們能匯回母國和家庭的收入,削弱其家庭收入、教育機會、社區發展等。 永續發展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我們的研究以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關於可持續增長和體面工作的 SDG8 為 中心。商業行為的永續發展包含環境保護、社會正義與經濟公平。它要求在經濟成長的同時,不損害勞工權益、人權與環境資源,以確保未來世代也能享有基本生活與發展機會。 救濟機制 Access to Remedy 救濟機制是指當勞工或其他受害人權的人受到侵害後,有制度性且實際可操作的途徑來提出申訴、獲得補償、恢復權利,以及防止未來重犯。在台灣,救濟機制非常有限,尤其當外籍移工受到權利侵害時,雖然有1955申訴專線或其他公民社會倡議的行動,但這些機制只停留在提升申訴的機會,並不是救濟本身。 企業責任 Corporate Accountability 企業人權意思是企業在營運與供應鏈中,應尊重人權,進行人權盡職調查,並落實補償、救濟公司行為對人權造成的傷害。它根植於《聯合國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》(UNGPs),強調企業不僅要遵守法律,更須對其行為可能引起或加劇的人權風險負責。臺灣企業是全球製造業、漁業等重要的供應鏈一員,其製造、交易、採購與外包決策都涉及勞權、環境或社區權益的問題。 我們的團隊成員具備在全球人權盡職調查專案中工作的經驗。我們的研究與知識分享皆以這些國際經驗為基礎,並認識到這些議題對台灣的企業與人權具有重要性。